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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院2023级硕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3年09月28日浏览次数:

 各位同学:
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2327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附件1)及《关于做好我校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》(厦大招考〔202322)要求,我院将于近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,现就我院2022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新生需自行完成“人脸识别”核验:

核验采用“人脸识别”等技术,依托手机云闪付小程序“厦大数字校园卡”相关服务实现,请各位新生自行下载程序于101517:00 前完成核验(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)。

二、新生需提供学术诚信核查材料:

1.各新生需在101517:00 前提交本科教育以来至入学前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复印件,并填写学术诚信承诺书,无论有没有发表过成果,学术诚信承诺书都要提交(详见附件34,国内生填写中文版,国际生可填写英文版),交给我院研究生办(爱礼楼213室)叶老师

2.学术成果复印件的要求:学术论文:刊物封面、论文首尾页;出版的专著、教材、研究报告:封面、目录(含版权页);已获得的发明专利:专利授权书;其它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参照以上三项提交。

3.研究生办对研究生提供的学术成果复印件进行核对,承诺书、成果复印件由学院留存。

三、新生需提供导师关系确认材料:

请填写附件《我校研究生导师确认表》(附件5),提交导师签字后,在101517:00之前交给我院研究生办(爱礼楼213室)叶老师。研究生秘书将根据导师申请确认表,在研究生系统中确认师生对应关系

新生资格复查是项严肃的工作,对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情形的,确定为复查不合格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因复查不合格拟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的,由所在学院(直属系、研究院)或相关部门提出意见,报学校研究决策。

如遇问题,请咨询研究生办叶老师,联系电话:2181505

附件:

附件1.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.pdf

 附件2. 我校2023级新生“人脸识别”核验工作说明.docx

 附件3. 我校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承诺书(中文版).docx

 附件4. 我校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承诺书(英文版).docx

 附件5.我校研究生导师确认表.doc


我院研究生办

20239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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